0556-4182766
太湖县晋熙镇清风路3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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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科室:
现将精神科有关收费标准通知如下,请遵照执行。
1、患者伙食费每人每天10元。
2、住院费用根据《安庆市基本医疗保险精神病患者住院按床日付费实施办法》执行。
3、特殊护理费参照县社会福利院重度失能护理收费标准每月2000元执行,需要一对一陪护的另行协商。
太湖博爱医院
2024年6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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